上海刑辩律师全面拆解帮信罪
普法系列之
案情简介:
年1月,被告人张某明知相关银行账户等可能被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经郑某(另案处理)介绍,其为获利前往XX公司、办理多个银行账户及配套的U盾、手机卡等,并出卖给他人使用,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经查,其银行账户接收遭受信息网络犯罪的被害人转账人民币90万元(以下币种均相同),进账总流水万余元。年2月3日,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年3月23日,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律师解读:
多年以前一些互联网论坛甚至有公开发帖收购“四件套(手机卡、银行卡、U盾、身份证)”搞洗钱、电诈、地下钱庄,甚至还有故意卖了“四件套”,半路把进账的赃款劫走“黑吃黑”的。
今年3月8日,最高法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在去年十大刑事案件罪名中排行第七。近两年帮信罪案件不仅数量飙升,其涉案规模也比一般的刑事案件要大得多。实务中,侦查机关出动一次抓获的帮信罪案件涉案人数甚至比涉黑案件的人数还要多。为了更多利益,一些人总是热衷于升级各种新的“骗术”、“玩法”钻法律的空子,随着接触的行业越多,越是感慨:法律总是有一定的滞后性。
以往有当事人前来咨询涉嫌帮信罪没有获利也会判刑吗?上面这个案例再次印证:是否获利,获利多少都不是帮信罪免责的理由。只是单纯的涉嫌帮信罪,想要评估行为是否达到入罪标准,一般是看这几点:①提供帮助的犯罪对象有无超过三个人;②资金结算金额有无超过结算金额二十万元;③提供资金有无超过五万元;④违法所得有无超过一万元;⑤二年内曾因帮助罪受过行政处罚,又涉嫌帮助罪活动的;⑥被帮助对象造成严重后果的;⑦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帮信罪法定刑在三年以内,理论上是可以大胆的争取缓刑的。只是在过往的判例中,嫌疑人一旦牵扯到这个罪名,其客观犯罪过程本身很可能会涉嫌其他的罪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等)。这样一来,随着案情被逐渐查明,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刑期就有可能随之更改。没有刑辩律师帮助的嫌疑人,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掉入更高量刑档次的“陷阱”中,在这样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罪名解析:
帮信罪入罪要求“明知他人...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中,“明知”的认定标准通过“具体情形、例外情形、兜底条款”的形式落实在法释〔〕15号司法解释中。列举的六种“明知”认定的具体情形,办案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可直接参照适用。减轻办案机关的认定压力,有助于保证案件罪名认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变化,基于法律的滞后性,很难穷举所有具体情形,故通过兜底条款赋予一线办案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让一线办案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办案经验和司法活动常识处理不断变种升级的新型犯罪,从而更好的打击治理帮信罪。但兜底条款的引入可能会扩大帮信罪的适用范围,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制度设计层面网开一面明示有相反证据除外的例外情形,给嫌疑人、辩护律师一定的脱罪空间。“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其中的技术支持方面的帮助主要表现为在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提供帮助。技术支持方面主要针对对象是程序员、网络运营商等掌握有一定互联网技术、互联网资源的群体。广告推广方面的帮助主要表现为通过公司、工作室的形式为不同的犯罪进行前端获客引流(上游犯罪寻找受害者)、收购四件套引流(下游犯罪犯罪所得洗白变现)等等。广告推广方面主要针对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刚进入社会的青年等没有或辨识力较弱的群体,非常容易被以兼职工作、高薪轻松实习等名义骗去成为帮凶。支付结算方面的帮助主要表现为通过加入跑分平台跑分(洗钱)、收购(租赁)具有收付款功能的银行卡(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