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时候治疗白癜风好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81053638117079987&wfr=spider&for=pc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5号)。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解释》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以下为发布会对《解释》的解读:
文件解读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之二,规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各级公检法机关依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严厉惩处网络犯罪。截至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相关网络犯罪案件件,判决人。其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件、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98件、人。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意见反映,《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相关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较为原则,不易把握;另有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认识分歧,影响了案件办理。鉴此,为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依法严厉惩治、有效防范网络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本《解释》,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严惩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事关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本《解释》,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大对涉民生犯罪惩治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解释》的公布施行,为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必将促进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共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范围。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法律、行*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刑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即包括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1)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2)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3)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二)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前提要件。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以“经*府有关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作为前提要件。根据司法实践的情况,《解释》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是指网信、电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法规的规定承担信息网络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其他文书形式,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改正措施。认定“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应当综合考虑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法规依据,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确、合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采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
(三)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入罪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为统一司法适用,《解释》根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不同情形,对其入罪标准作了明确:(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具体从违法信息数量、传播范围等方面加以判断;(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具体从泄露的用户信息数量、后果严重程度等方面加以判断;(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具体从相关证据所涉案件重要程度、造成证据灭失的次数、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等方面加以判断;(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重要程度、前科情况、造成后果等方面加以判断。
(四)明确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行为方式:(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针对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解释》进一步明确:刑法规定的“违法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