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杜燕飞)目前,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已接近尾声。业内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剑指明星代言、嵌套销售、骚扰性营销等乱象,可以规范金融产品营销,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捂紧“钱袋子”。
从源头遏制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相关的制度办法,对金融产品网络销售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但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仍然时有发生。比如,一些第三方机构借营销之机违规向公众推荐证券基金及理财产品,片面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等。
该《办法》的《起草说明》明确,从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看,向金融消费者销售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或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和其财务状况、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金融产品等问题较为突出,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记者梳理,《办法》聚焦非法金融产品营销、虚假和误导宣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适当性管理缺失、不正当竞争等5方面突出问题,从基本原则和资质要求、内容和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34条具体要求。
“《办法》有助于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除通过列举的方式对金融产品进行了定义之外,还对禁止网络营销的产品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提升金融消费者的甄别能力,使其知晓什么金融活动是合法的,什么金融活动是非法的,以免落入不法分子打着金融活动的噱头,利用信息不对称,为其设置的诸如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放贷、非法荐股荐基等各类陷阱。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人民网记者,《办法》将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健康发展;净化金融市场竞争秩序,减少不公平竞争行为,规范金融产品营销,促进大中小金融机构良性发展;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过度营销,帮助消费者捂紧“钱袋子”。
剑指演艺明星代言与不公平竞争等乱象
在营销宣传行为规范方面,《办法》要求分区展示、精准营销,禁止骚扰性营销与嵌套销售。对于业内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