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沈阳首次大规模招聘事业编教师后,年,又一批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开始了,今年招聘计划达到了人。
6月20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考试院发布了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为科学配置沈阳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教师。
其中和平区招人,铁西区人,于洪区人,沈北新区人,浑南区人,大东区人,沈河区人,皇姑区招人,苏家屯区招人,其它郊县各招几十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年6月23日(含)至年6月23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入职后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方式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报名时间从6月23日10:00起,至6月27日16:00。当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招聘岗位为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考试院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具体资格条件)信息表》(附件1)。
2.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年、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年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年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并截图),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6.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人、现沈阳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