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小涵实习生刘畅
为更好地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近日,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战略和抓好我省“十大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市、各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类分领域加快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加强对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大创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专题系列课程的学习;自主选择疫情防控、医养健康、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在本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