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业创新活动,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是一对密切相连的两大领域。任何商业活动都要涉及到产品和市场两大要素,都是要提供产品面向市场。因此,网络文化产业创新中的两大重点领域就是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
市场创新及其分类
以下的分类基于王方华、张振刚等对市场及市场创新的界定,同时联系到网络文化业界最近在硬件市场上开拓对市场创新进行以下详细分类:
(1)现有市场的新开拓。一是现有地域市场的新用户群开拓。直接目标是现有地域市场用户的增量发展。产品(服务)支持:原有产品进行推广。这种方式对产品创新的影响是能现有市场开拓中发现新需求进行完善升级,创新难度相对较小。现有地域市场的新用户群开拓主要指对线下用户群体进行开拓,成为网络文化产品的使用群体。
一是现有地域市场的新用户群开拓。直接目标是现有地域市场针对非网民群体的增量发展。产品(服务)支持:原有产品进行推广。比如:提供微博服务的企业群体采用线下推广活动,吸引非网民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对单一企业来说,这种活动更多被视为营销活动,目的是扩大市场份额)。这种方式对产品创新的影响是在现有市场开拓中发现新需求进行完善升级,创新难度相对较小。对传统文化产品来说,某一地域市场中的用户群属于同一类人群,而网络文化产品所面对的某一地域市场中的人群分为两类:线上群体和线下群体,这是同一地域上的两个市场。对线上群体的发展属于营销活动,是为了提高在某地域的市场占有率。而对线下群体的开拓则属于市场创新,是新市场的开拓。
二是现有用户市场中新需求的开发。直接目标是现有市场潜力挖掘。这种方式对产品(服务)支持是原有产品升级完善。如用户图像、衣饰。对产品创新的影响是可以进一步完善升级,提高产品成熟度和建立起良好口碑,并可能在开发中发现全新的需求,从而为创立新产业打下基础。这种方式的创新难度为中等。
(2)全新市场的开拓。一是全新需求市场的创造。直接目标是新行业新市场的出现。这种方式需要的产品(服务)支持是全新产品开发,应用到市场中。这种方式对产品创新的影响是需要新产品推广中进行完善升级。这种方式的创新难度最大。新需求市场的创新常常也是新产品市场的创新。多种类型的产品可对应同一类需求市场。
二是新地域市场的开拓。包括国内新地域市场开拓和国际新地域市场开拓。国内新地域市场开拓的直接目标是国内新地域市场的开发,现有产品、完善升级的产品和全新产品均可。这种方式的创新难度也最大。国际新市场开拓的直接目标是国际市场开发,需要的产品(服务)支持是现有产品、完善升级的产品。
(3)跨界市场开发。跨界市场开发的直接目标是不同行业联手市场创新,属于网络文化产业新现象,属于流量变现或者注意力变现的新方式。比如:网络文化企业和其它行业的企业合作,凭借自身拥有的海量用户资源和市场创新优势,帮助其它企业进行市场创新,加快产品的推广。
未来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一些网络文化公司业务类型拓展到制造业产品的市场创新甚至研发设计方面(比如:在传统制造业产品的基础上加入网络功能,成为智能硬件)等。国内网络企业对手机市场和智能硬件的拓展为本身拥有的海量用户资源实现流量变现寻求了新的渠道。这方面,网络文化企业首先采取“设计+定制生产”的方式凭借自身市场资源的某些优势市场跨界市场的创新。未来则有可能直接介入硬件生产领域,甚至可能促进某些硬件制造业的某些颠覆升级。如果说网络文化产业本身具有边界不断变动和边界模糊的特点,那么,介入硬件制造领域之后的网络文化产业则呈现出更加剧烈的产业边界变动的特点。
国内外网络企业巨头在跨界市场开发上的最新动向是开始涉足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领域进行“软件+硬件”的开发。这些涉及到软件和硬件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创新将有望开启全新市场创新的空间,给用户带来更具颠覆性的体验。
产品创新
网络文化产业的产品可分为内容产品和平台型产品。文化产品到底内容为王”还是“平台为王”存在争论,胡正荣认为,中国文化全球化的核心在于内容,文化全球化的基础是在于渠道,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然而营业额最大的公司都是做平台(或称渠道),或者平台+内容,没有一个公司是纯粹做内容做大的。陈少峰也认为,可以说国外是内容为王,而中国应该是平台为王。陈少峰认为,从产业角度,内容肯定要为王,好的内容才能开发出产业链。但我国在内容创作制作方面是比较弱的,所以才会导致内容产品和知识产权的贸易逆差比较大。
在网络文化产业创新中同样会面临内容和平台哪种重要的问题,其实两者都是重要的方面,但具体的实践来看,很多企业更倾向于平台型产品创新,因为这种创新可以更好发挥网络效应,实现爆发式增长。而内容创新则比较困难,难以获得爆发式增长的收益。
从当前的整体格局看,在各网络文化巨头的地位奠定之后,新的巨头产生和创业企业很快成长为巨头的难度非常大。很多企业和创业企业(包括个人创业者)把创新的着力点放在内容创新上。这一方面体现出网络文化产业作为内容产业的特性被广泛认可,另一方面是大量企业和创业企业(包括个人创业者)避免与巨头企业直接进行平台型产品的竞争,发挥作为内容创新者的灵活和某些专业内容的优势。某酱的迅速走红就是建立在现有的网络平台上发挥自身某些优势的内容创新能力的体现。各种自媒体的风起云涌在内容创新方面展示出极大潜力。
在内容产品创新方面,用户生产内容和专业制作内容一起成为内容创新的两种方式。前者以成为非常普遍的内容创新方式,基于平台型企业提供的内容创新平台,内容创新者的某些专业优势和创意能力得到发挥,为整个网络内容的生产作出贡献。UGC模式甚至成为某些垂直领域网站优势的来源,在满足用户发表意见观点的同时,也凸显了优势。网络文化企业巨头同样开始重视用户生产内容方式对内容创新的影响。后者PGC模式则是面临用户生产内容模式的挑战和存在的内容质量问题,网络平台企业通过自身团队或者联合专业团队进行精品内容的创新,以PGC的方式进行内容创新。用户生成内容模式的兴起也表明用户在网络文化产业的价值和作用正在提升。专业制作内容方式的强化表明,这两种方式彼此竞争在一定程度都为内容创新作出各自的贡献。
当然,平台型产品的吸引力同样不小,一些创业企业选择了大型网络文化企业还没有展现优势的领域进行创新的尝试,比如:移动视频直播领域,一些新公司建立了独立视频直播平台。但平台型产品的创新很容易被大企业跟进。新创业企业既面临作为创新者的巨大风险,有面临其它优势企业跟进的风险。创业企业能否成功除了自身的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之外,还在于能否获得后续的风险投资基金获得创新得以持续进行的重要基础。因为网络企业创业前期盈利难度很大,甚至盈利模式都要进一步摸索,没有资金的支持,创业企业很难坚持持续地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