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虽然警方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警示宣传持续开展,但依然有很多人上当受骗。
这类犯罪为何能屡屡得手?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多地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梳理近年来的电信诈骗案发现,花样百出的诈骗“套路”,往往是利用了公众的薄弱心理,攻破人们的心理防线,让人们一步步掉入圈套。
骗术一
利用规避风险和崇尚权威心理实施诈骗
“王先生,你好。”近日,石家庄市民王某接到一个自称北京市通讯管理局“客服”的电话,对方称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该号码涉嫌给他人发假药信息,已经被人举报。
“客服”见王某否认办理过这类电话卡,说可以帮王某报警,便将电话转接给了“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局”。一个自称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陆某的人接了电话,让王某加其QQ号,说要通过网络做一份笔录。
根据“陆某”要求,王某登记了银行卡信息。第二天,“陆某”给了王某一个“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的QQ号。王某添加后,该“检察官”声称要帮王某做资金审查,让王某办理一张手机卡,并根据手机卡办理一张银行卡。“检察官”指导王某从多个网上借贷平台贷款,并向朋友借款,全部存入新办的银行卡内。在朋友提醒劝导下,王某意识到可能被骗,一查银行卡,发现卡中存款已经全部被转走。
为何一通电话,王某就会轻易转账?
“就像我们生病后会服从医生诊断一样,人们对某些不熟悉领域,比较容易相信权威人士的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说,诈骗分子会利用人们轻信权威的心理,冒充公检法等“权威”身份先博取信任。
民警介绍,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有明确分工,先运用“话术”制造恐怖气氛,让人以为自己“摊上大事”了,经济面临损失,甚至有牢狱之灾,让人处于应激状态中。
民警表示,除了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还有类似谎称绑架、车祸等诈骗,将被害人置于危险境地,利用了受害人应激状态下的恐慌心理,接着安排所谓的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困难,诱骗受害人转移个人财产。
骗术二
打着“高额回报”旗号诱导人们受骗
5月20日下午2时许,沧州市公安局巡警五大队车组接到仲某报警称,其前几天在QQ上看到一条刷单招聘广告,客服称只要每天按要求刷单,一个月保底有四五千元的报酬。
仲某被高额的回报吸引,立即添加对方好友,并按要求完成了两笔订单。很快,对方发来了提成奖励,仲某欣喜不已。随后,对方又发来支付余元的订单。可这次仲某按要求支付后,却被告知支付款被冻结,需要反复支付激活,如不支付,之前的本金则不退。仲某听后,心中虽有犹豫,但为了赎回本金,又连续支付了多笔订单,不料对方收到款后就将她拉黑了。
“网络刷单类诈骗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招数了,可在疫情之下,这类诈骗呈高发趋势,今年4月和5月,均占到了当月电信诈骗总量的三分之一。”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介绍,诈骗分子通过“提成”“佣金”“补偿”等诱惑,目的在于唤起受骗者对于即将获得的“金钱报酬”的兴奋和期望,在这种兴奋和期望下,受害人的决策和判断往往呈现出简单化的特征,直接选择相信诈骗分子。
民警梳理案件发现,有一小部分受害人不只遭受了一次诈骗,而是遭受了多次同样的诈骗损失。
“这种连续受骗行为的出现,是诈骗者利用了受害人的拒绝沉没成本心理。”民警解释,人在决策一件事时,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在网络刷单类案件中,沉没成本就是已经垫付出去的高额本金,因为受骗者期望能挽回之前的损失,所以拒绝支付“沉没成本”。
“对损失的厌恶,以及承受损失所带来的自我怀疑、自我否定,导致受害人会产生尽快弥补损失的强烈动机,这种动机会造成后续的决策更加冒险。”民警说,诈骗分子正是利用人们这种心理弱点,常在几笔小额订单后以“系统故障”“需要激活”等借口要求受害人逐渐加大刷单金额,而大部分受害人可能只是为了拿回本金,被骗子诱导一步一步深陷而难以及时收手。
骗术三
迎合心理需求骗取受害人信任
除了上述恐吓和引诱性诈骗,利用人的一些心理弱点开展单纯性欺骗的电信网络类诈骗也不能忽视。
不少办案民警表示,有一部分受害人不是被动,而是主动接触诈骗者,比如购买游戏币被骗、网络理财被骗、网络赌博被骗等,究其心理机制,都是受骗者本身正处于某种强烈的需求状态下,当诈骗者提供的信息正好符合他们的需求时,受骗者的决策就会变得冒险。
近日,邯郸市民李某在游戏中认识了一名自称代练的男子,后李某加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