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师工程”思*教师培训正式开营,三大律师齐助力
2月18日上午9点,光明区“普法强师工程”思*教师培训(第一期)在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开营。光明区司法局和光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开营仪式,参训教师由前期的自愿报名后经过遴选参训,参训主题则经面向全区思*教师调研后确定。
当天,刘作芳律师主讲《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称《惩戒规则》),授课内容涵盖了“概念和法律依据”“主体、对象与规则”“教育惩戒内容”“立法确定教育惩戒的意义”以及“救济途径”五个方面。
2月19日,卢守瑜律师以“守护明日花朵筑梦祖国未来”为题,围绕《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与分析。
2月20日,麦献源律师从“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国民法体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我国刑法体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进行详细的解读与分析。
戳中“兴趣点”,对接师生深度需求
“某老师因用书本敲打几位逃课的顽劣学生而背上‘没师德’的骂名。某小学生打遍全班却无人敢管。某学校劝退学生只因该生在宿舍高喊奥特曼的经典台词‘你还相信光吗?’……”在第一堂“普法强师工程”培训课上,刘作芳律师通过概念解析、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等形式等向大家讲述了将在3月1日施行的《惩戒规则》,描绘了教育惩戒的边界所在。“未成年人在春节期间收到的红包,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孩子上交?”“春节期间正常的发红包行为其实属于法律上的赠与行为,如果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可以要求孩子上交红包……”卢守瑜律师围绕《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与分析。“在我国,未成年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未成年人,是否跟我国的未成年人一样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享有同等权利?”麦献源律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表示,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国籍、无国籍的未成年人,是跟我国未成年人一样,享有同等的权益,获得同样的保护。在“普法强师工程”正式启动之前,光明区教育局面向名思*教师进行调研,了解到《惩戒规则》、《民法典》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大家最关心的法律法规。为此,光明区司法局邀请专业律师,以这三部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为思*教师们普及最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