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举行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通气会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消费网监处副处长时靖介绍了年度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情况。
一、网络经营市场主体情况
截至年12月底,贵州省网络经营主体共计户。其中,省内交易类电商平台26户、自建交易类网站户、自建信息类网站户、省内交易平台内的贵州电商经营主体户、省外主流交易平台内的贵州电商经营主体户。从平台数据看,贵州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省外主流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较多,占全省网络经营主体的67.05%。
二、网络交易市场监测情况
年,针对公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测工作,设定“未依法公示、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21项定向监测任务模块和24小时应急响应专项监测任务模块。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重点对未公示证照、交易规则、贵州茅台酒类、野生江鲜、专供/特供、建*周年商品、“蟹卡”类专项、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保健品等开展网络监测60.3万个次,累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信息共计条。
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信息中,未依法公示证照信息、未公示协议/规则的网络违法线索共计条,占全省监测线索总数的87.27%。未公示信息类网络违法线索占比较高的原因一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公示交易协议/规则不到位,也未有效履行平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未督促入驻经营者按《电子商务法》规定进行公示证照相关信息。二是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在网络平台内开展经营活动需要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公示交易协议/规则的规定了解不够。
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信息中,贵州茅台酒类、野生江鲜、专供/特供、建*周年商品、“蟹卡”类专项、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保健品”等公众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