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成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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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8 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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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日化砖家

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截至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件,罚没金额达2.06亿元。

另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公布了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用以警示公众以此为戒!

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一般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购买商品,以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一般分为刷单品销量和刷店铺信誉度。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比如,在平台搜索时“按销量”搜索,该店铺因为销量较多更容易被买家找到。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10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

一、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等方式“刷单炒信”。

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通过组织“大V”(平台高级别用户)到店免费体验后发布指定好评、“刷手”在不实际体验或者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好评、使用虚假注册的会员账户发布好评等多种手段,“粉丝”可以有,“互动”可以买,“好评度”能够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长,从而达到店铺用户星级、好评提升,增加曝光量。

二、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利用专业技术软件等手段帮助“刷单炒信”。

这种现象主要通过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通过“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等特点,甚至形成黑灰产业。

三、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炒信”。

所谓“刷单炒信”,本质就是造假,即在点击、阅读、观看、消费等方面,利用造假手段让自己的数据“好看”,误导市场、诱导消费,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根据实施“刷单炒信”行为的不同主体,大体可以分为“自刷”和组织他人刷单两种。而“自刷”最典型的手段就是通过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虚构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信息。

众所周知,刷单是违法的。年初,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就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刷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如今,刷单更是从过去的“自卖自夸”演变成如今的有组织、有规模的职业化运作。

同时,刷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一旦发现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近年来,针对电商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国家加快了在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修法进程。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更是将刷单等虚假宣传行为的最高处罚额度提升到了万元。

“刷单炒信”是严重违反市场信用的行为,也是严重干扰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严格规范。

除了上述刷单类型,在我们熟悉的直播带货行业,刷单甚至已经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

有数据显示,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到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随着直播电商行业“人货场”的持续扩大,直播将逐步渗透至电商的各个领域,预计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增长,规模将接近亿元。

但是,近万亿元的直播带货大市场中,不乏有物美价廉的好商品。但也有些直播带货依靠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繁荣,暗藏刷单、商品以次充好等猫腻。

刷单本身的这种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且刷单组织套路多,行业内所有的刷单兼职不是违法就是诈骗。另外,刷单行为是虚假交易,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也违背了公平交易权,是违法行为。刷单可能会带来一时的流量,但如果被查,名誉和事业将会受到双重影响,毕竟,生意场上注重诚信,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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