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开征集网络信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信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特向广大网民公开征集网络信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滋扰的信息。
2.利用网络账号进行恶意营销,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以在网上发布、删除网络信息威胁、要挟他人的行为。
3.仿冒金融机构的诈骗网站和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等实施网络金融诈骗的行为。
4.网上炮制虚假信息,故意篡改标题、歪曲事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误导公众、侵害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正当权益、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5.买卖个人信息、售卖非法设备、提供非法技术服务、传授犯罪方法等网站、账号及虚假网站、钓鱼网站的信息。
6.网络从事传销、违法交易、非法集资、涉枪涉爆、*博诈骗、贩卖*品、传播色情信息等行为。
7.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枣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举报-
举报邮箱:wxbg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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