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近年来“杀猪盘”等电信诈骗与网络通信技术相结合的新型违法犯罪日益增多。
一、基本案情
近日,韶山法院速裁团队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果某年仅20岁,在年9月通过某APP联系愿意收购银行卡的上家约定提供银行卡给对方转账使用,每转账1万元可给予酬劳元,且对方承诺报销出租银行卡者的出行、住宿、饮食费用。被告人果某遂在收卡人的指引下于年10月3日从福建省某县乘坐动车至福建省某市,当日傍晚时分果某将其名下的两张行卡及手机、手机卡交给收卡人,后该两张银行卡被用于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转移涉案资金,完成转账后对方于年10月5日下午将果某的上述两张银行卡、手机、手机卡交还,对方承诺会将酬劳转账给果某,但一直未转账,后对方失联。被告人果某接到其户籍地派出所的劝说投案电话后,在乘坐火车回户籍地派出所投案的中被抓获。最终法院判决果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基本特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这类案件结算方式都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