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关于对群众举报
*品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方式、渠道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品违法犯罪事实和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举报吸*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元。二、举报并查获存在吸贩*行为的KTV、酒吧、休闲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城郊、乡村、居民楼等地内设的“地下嗨吧”,每案奖励元;在以上场所、窝点查获5人以上聚众吸*的每案奖励元。三、举报*品犯罪的,按缴获海洛因或冰*数量折算进行奖励:①50克以上不满克的,奖励元;②克以上不满克的,奖励元;③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奖励1万元;④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的,奖励2万元;⑤5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的,奖励3万元;⑥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奖励5万元;⑦50千克以上的,奖励10万元。四、举报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化学品,根据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每千克最高奖励0元,每案最高奖励6万元。五、举报非法种植*品原植物的,查获罂粟0株以下的,奖励0元;查获罂粟0株以上的,奖励0元。六、举报制造、加工*品厂(点),每查获1个奖励5万元。七、根据举报,每抓获1名在逃涉*犯罪嫌疑人的,奖励0元;抓获1名境外在逃涉*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万元;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悬赏通缉的在逃涉*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举报重特大*品犯罪案件的,最高奖金可达30万元。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兑现奖励由受理、立案的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邵阳市公安局
年8月6日
邵阳市公安局打击治理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悬赏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民以各种方式、渠道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事实、提供案件线索。对举报揭发犯罪窝点、现场抓获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嫌疑人,经过公安机关核实的,将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一、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犯罪团伙,抓获10名及以上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8万元人民币。二、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犯罪窝点,抓获3名及以上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犯罪窝点,抓获2名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四、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名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五、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名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上逃犯,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六、凡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拘留的,每行*拘留1人,奖励5千元人民币。七、凡提供重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线索,经公安部认可,市局将另行重奖。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将在抓获窝点犯罪嫌疑人后3日内进行核实,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给付相应的举报奖金。邵阳市公安局
年8月6日
来源|邵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