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店一块售价83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在直播间内仅售元,淘宝代购都要5万多元的LV包包,直播间只卖元,主播还以“香奶奶(指香奈儿)”“驴牌(指LV)”之类的代称称呼商品,称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它们属于“代工厂出品”、“原单进口”或“尾单清仓”……然而,就是借着这些产品,有的主播可以场均销售超过10万元,年收入上千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双十一”将至,直播间乱象怎么管?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长沙报道
今年“双十一”,快手、抖音等直播平台纷纷加入大战,各电商平台更是将直播带货进行得如火如荼。那么,主播算不算广告代言人,是否应该承担广告代言人的相关责任?网络社交、直播等服务提供者是否属于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存在的乱象如何监管?
在年的“双十一”到来之际,11月9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湖南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探讨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同时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在“双十一”“剁手”前,看看这场会上讨论了什么,或许有助于你理性消费。
主播是否应承担代言人相关责任
今年8月,上海警方侦破上海首例利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形式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网红主播廖某在直播中被当场抓获,原来她卖的“奢侈品”是假冒商品。知名主持人李湘在直播中“吹爆”羊肚菌,称“补脑提神”“补肾壮阳”。10月17日,拥有多万粉丝的网红张雨晗为一产品做推广,视频播放量超万次,产品成交量却是0……直播带货的产品质量问题、主播“口嗨”、数据造假等行业乱象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变得常见,主播这一行业也备受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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