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号)、《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了保证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五原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12人(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规定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9月8日(不含)至年9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应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7.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