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它”!李佳琦一边提醒理性消费,一边敲锣打鼓摇铃呐喊。今年的“双11”于10月21日零点在“李佳琦们”直播声中拉开了帷幕,许多电商对于疫情之后全球最大的消费季有了更强的期待和更高的预期。与此同时,由于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火爆,许多消费维权的新情况也纷纷出现。为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0月20日公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也被业内专家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电商领域中的有效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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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直播带货风生水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一些乱象也在不断滋生。网络直播售假已成为一条成熟的犯罪产业链,背后都隐藏着满满的套路……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60%,其中,“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六成。虽然目前的法律法规均对网络交易中关于经营者的责任义务有所涉及,但是具体到直播电商行业中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划分,尺度适用性等问题,特别是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贯彻执行上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有必要进一步理清。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这将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更好地约束它们的行为。
每年的“双11”消费季过后,总会有些消费者抱怨买到了“李*”商品,事实上,在电商平台上,使用非常近似的外包装以及商标的套路并不少见,特别是一些“山寨”货更是在打折期间,通过各种推送来达到销售的目的。对此,“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网店公示知识产权投诉或者诉讼的处理过程,这也将有力地保护消费者。除了强化监督,“征求意见稿”也突出了人性化监管的一面,像规定平台对消费者评价中包含的法律、行*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可以依法予以技术处理。
通过“对症下药”的监管,将使得电商在经营中更清楚法律的边界,让交易少点套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更好激发网络经济创新活力。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