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方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邪教组织、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奖举报受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聚会的。
2.强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3.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绝食、自伤(自虐)、自杀的。
4.组织、利用邪教聚敛钱财的;制作、印刷、经营、运输邪教宣传品的;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的。
5.在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向学生宣扬邪教,或者通过长假学习班、夏(冬)令营、主日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
6.使用无线电台、非法插播广播电视、LED电子屏宣扬邪教的;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内容的。
7.制作、邮寄、传播邪教资料物品的;在居民区、公园、广场、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宣扬邪教的。
8.利用电商平台售买、邮寄邪教资料物品的。
9.为邪教活动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
10.其他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
二、奖励标准
经对举报线索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线索进行等级评定,给予举报人元-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本办法奖励对象是指对我辖区内发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举报的人员;对发现及抓获邪教组织人员非法活动、预防制止邪教非法行为起到直接作用的人员。多人同一时间举报同一对象,奖金平均分配。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已查实后又举报的,不再奖励。所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被公安机关掌握处理的不再奖励。恶意举报骗取奖金的,给予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拨打“”报警电话举报。
(二)直接到四方台公安分局、派出所或向执勤民警当面提供线索。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反馈核实结果和通知领取奖励。
(三)通过信件(包括图像、视频等资料)向四方台公安分局举报。
(四)通过四方台公安分局邮箱syssft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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