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娱乐服务场所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扫除娱乐服务等经营场所内的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随州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清查整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场所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涉*”违法犯罪团伙、人员,从严查处“涉*、涉*”经营服务场所。
二、严禁歌舞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偿陪侍,开展色情淫秽表演,或以其他方式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场所法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依法责令违法场所停业整顿3至6个月。
三、严禁洗浴、足浴、按摩等服务场所以任何形式组织“手淫”“口淫”等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组织者、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查处宾馆酒店从业人员参与、包庇、纵容发放涉*小卡片的违法行为,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五、严禁利用棋牌室、老年活动室、农村文化活动中心、茶楼、酒店宾馆、餐馆、农家乐等场所开设*场聚众*博。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开设*场和参与*博的违法犯罪人员,并依法追究场所负责人、租赁人的法律责任。
六、严厉打击站街拉嫖、网络招嫖、网上*博等违法行为,对**违法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牟利者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参与、纵容、包庇**违法犯罪的经营场所出租户及房东,或明知租房实施**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七、凡中共*员或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并一律移交纪委监委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行业场所从业人员举报“**”违法犯罪线索,24小时举报。
随州市公安局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