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
关于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奖励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01
举报对象
“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及成员。
02
举报内容
1.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或秘密聚会的;或者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
2.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3.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或秘密聚会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自杀、自伤等,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的,组织、煽动、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4.组织、利用邪教聚敛钱财的;制作、利用印有邪教内容的人民币,宣扬邪教组织邪说的;
5.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
6.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以及非法插播广播电视、LED电子大屏宣扬邪教的;
7.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如制作、邮寄、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的,编发信息、拨打电话、利用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