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发布了一批涉电信网络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榆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高永颖、刑二庭庭长刘建标、刑二庭副庭长王晓钢出席新闻发布会。西部法制报、陕西科技报、陕西网、陕西农村报等十余家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榆林中院新闻发言人艾晖主持新闻发布会。
榆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高永颖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高永颖专委指出,自今年4月初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5案8人,一审审结4案5人,涉案金额余万元。其中2案2人已生效并移送执行,两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十五年、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1万元。查扣在案人民币余万元,房产4套,其他财产若干。自年全国开展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件,其中,诈骗罪59件,审结57件,判处被告人人,涉案金额.万元。其中,对3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0.56%;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件,审结件,判处被告人人,涉案金额达.万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0件,审结9件,判处被告人13人,违法所得66.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8件,审结15件,判处被告人37人,涉案金额.万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重刑率为8.1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3件,审结3件,判处被告人5人,涉案银行卡17张,涉案金额.19万元。
全市法院在专项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站位部署推动。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委领导,公检法协同作战。由市委*法委牵头,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线索互通等机制,形成分工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坚持将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全市法院《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配齐配强审判力量。两级法院均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合议庭,确保统筹调度有专班,案件审理有专人;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沟通协调。坚持征集与摸排两条腿走路,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同步研判、汇总、核查、处置各类线索,确保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加强督办指导。市中院成立工作组,着力加强审判指导,结合打击重点制定审判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全流程督办、指导全市法院稳妥、顺利审结9.17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9案人,养老诈骗4案5人;建立反诈联络人机制。两级法院确定专人对全市涉电信网络、养老诈骗犯罪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三是强化审判执行,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坚持重点打击,依法从严惩处。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养老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拒不认罪、退赃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坚持专案专办。充分运用涉电信网络、养老诈骗案件立案、审理快捷通道,集中精锐力量投入审判,优先审查,优先排期,优先开庭,随时合议,及时宣判;坚持依法精准打击。通过业务培训、联合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大力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在庭审中查明案件事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突出审执衔接。结合榆林法院“驼城春雨”、“塞上雷霆”专项执行行动,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重中之重,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在审理阶段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在执行阶段加大财产处置执行力度,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四是强化宣传发动,助力综合治理。全市两级法院第一时间通过